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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5-06-19来源:湖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作者:马海燕浏览次数: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教育局、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省属高等学校,厅直属各单位:
  日前,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请各单位参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组织工作。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应在2025年6月30日之前)。
  3.不得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的研究成果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4.申报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完成80%以上。以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的,论文或报告完成日期应为三年以上(答辩日期为2022年6月30日之前),并在原论文或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且增删、修改内容篇幅达到原论文或报告字数30%以上。成果与已出版专著重复率超过10%的不得申报。
  5.已申报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重大项目及各类专项的,如获立项将不再立为后期资助项目和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
  二、申报方式
  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实行线下申报方式。申请人须将填好的纸质版申请书、申报成果交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纸质版申报材料统一由各申报单位寄送,不接受个人报送。
  三、申报材料
  1.申请书6份。
  2.申报成果6套。书稿和成果概要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以博士论文和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请的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需提交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1份,并附修改说明1份。
  3.成果查重报告1份。
  4.往年申报过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附详细的修改说明6份。
  申请书、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成果修改说明等请登录(http://onsgep.moe.edu.cn)下载。
  四、材料受理
  
各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由申报单位汇总审核后,统一寄送至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我办电子邮箱2554944033@qq.com。接收材料时间截止至2025年7月18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马海燕,027-87371176,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南街桂元路67号湖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A座407室。
 
 
 
                             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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