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03来源:作者:浏览次数:
鄂教科研〔2016〕7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教育局,省直各有关学校:
为深化我省基础教育改革,不断提高基础教育质量,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对学科教学工作的指导作用,经研究,决定成立湖北省基础教育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教指委”是在湖北省教育厅领导下,对全省基础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研究、咨询、指导、服务和评估的专家组织和学术机构。
1.组织开展学科教学领域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2.研究拟定中小学学科教学规范和教学标准;
3.研究拟定中小学学科教学质量标准;
4.对中小学课程教学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价;
5.提出中小学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意见;
6.定期发布中小学学科教学指南;
7.承担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员组成
本届“教指委”以学科门类为划分标准,兼顾学段,共成立中学政治等20个学科“教指委”(见附件1)。
三、运行机制
1.《湖北省基础教育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见附件2)是“教指委”各项工作运行及全面履行职责的基本依据。
2.“教指委”设总秘书处,负责统筹规划各学科“教指委”的工作,由省教育厅相关处室同志和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办公地点设在湖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3.“教指委”组成人员应遵守《章程》,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地参加学科活动,切实做好研究、咨询、指导、服务、评估等工作。
4.各有关单位要积极支持“教指委”的工作,委员所在单位应为其提供参加“教指委”工作的必要支持。
附件:1.湖北省第一届基础教育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人员名单
2. 湖北省基础教育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
湖北省教育厅
2016年 10月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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