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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完成全省201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评价工作

2016-03-30来源:湖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作者:浏览次数: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初中学业发展水平评价工作的通知》(鄂教评〔2015〕1号)要求,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省教育评估院对各市州201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工作进行了评价。

  此项工作由我院基础教育与学前教育研究所负责组织实施。《报告》包括《湖北省201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基本情况评价报告》和《湖北省201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评价报告》,共15个分报告,约24万字。

  基本情况评价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各地201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科目设置、命题组织及管理、考试成绩管理及其运用等;各学科试卷的总体评估;从科目设置、考试管理、试题命制、成绩运用等角度,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学研究机构以及学校师生提出意见和建议。学科评价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全省201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本学科试卷的总体分析与评估;按照体现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精神和课程标准要求的程度,重点就命题依据与原则是否科学、试卷结构是否合理、试题是否充分体现了新课程理念、命题步骤是否有序等内容,结合典型试题(创新试题、不当试题、争议试题)进行分析评价;从学科考试命题角度,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学研究机构以及学校师生提出意见和建议。

  《报告》将于近期反馈给各市州,作为改进本地2016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工作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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