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委托实施教育规划纲要贯彻落实情况总体评估课题的函》(教改办函[2015]17号),我院作为课题单位参与《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贯彻落实情况中期评估。该项课题由上海教育科学研究院牵头,国家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华东师范大学和我院等四个研究单位共同承担。我院承担学前教育、教育经费投入、教育信息化和依法治教部分的评估工作。
总课题研究于2015年3月13日在上海正式启动。我院于3月18日召开课题研究会,成立了以张祖江、刘国卫、朱爱国、任会兵、张传萍、鲜兰、余彪、叶勇等为成员的课题组,明确了具体要求:一是在评估方法、视角选择等方面,要体现专业性和科学性,将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二是在评估内容上,要对照《教育规划纲要》190条任务分工,梳理分析各级政府及学校的工作落实情况;三是在评估结果上,全方位展示五年进展与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未来五年推进的对策建议。
根据总课题组要求,我院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完成学前教育、教育投入、教育信息化和依法治教等四个方面需要提供的材料清单。二是制定《教育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实施方案。三是在认真研究、充分讨论、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我院于4月10日向总课题组提交了四个专题的中期评估报告。
2015年5月14日,张祖江副院长带队参加了国家《教育规划纲要》贯彻落实情况中期评估实施推进会。总课题组组长、上海教科院院长陈国良教授对我院的前期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湖北省教科院高度重视,工作计划安排周密,前期研究工作扎实,专题报告内容详实。根据教育部领导和综合改革司的要求,经过四家单位协商,后期课题组的主要任务是完成评估总体报告和31个省(市、区)的评估反馈报告。
2015年5月18日起,我院部分课题组成员到上海教科院开展了为期两周的集体攻关研究。在前期研究成果和广泛采集相关部委司局以及各省中期评估报告的基础上,经过近半个月的紧张工作,截至5月29日,我院牵头的部分总体评估报告已基本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