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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湖北省教育评估院)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2023-06-02来源:湖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作者:宋辰麟浏览次数:

  为做好我院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根据《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鄂人〔2003〕16号)和《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面试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原则;
  2.坚持人岗相适的专业要求,考查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
  二、面试的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23年6月10日(周六)08:30开始。
  面试地点:九州通衢大酒店。
  注意事项:
  1.面试当天,考生须07:30前到达考点,逾期未到的,视同放弃本次面试资格。考生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免笔试考生无须提供)等证件进行身份验证。面试时,考生不得向考官报告本人和家庭人员的姓名及本人的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考号、籍贯等信息。
  2.面试和候考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不得随身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如已带入候考室的应予关闭,并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凡未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而自行携带的,不论开机与否,一经发现,即取消面试资格。
  三、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报考岗位 岗位代码 姓  名 面试入围比例 备注
高等教育研究 42000102101223001 邬瑶瑶 全部进入面试 免笔试
高等教育研究 42000102101223001 杨斐然 全部进入面试 免笔试
高等教育研究 42000102101223001 冯卫国 全部进入面试 免笔试
高等教育研究 42000102101223001 龚菂 全部进入面试 免笔试
高等教育研究 42000102101223001 徐蕾 全部进入面试 免笔试
高等教育研究 42000102101223001 杨柳青 全部进入面试 免笔试
高等教育研究 42000102101223001 王荣 全部进入面试 免笔试
高等教育研究 42000102101223001 姚源 全部进入面试 免笔试
职业教育研究 42000102101223002 王莉敏 1:5  
职业教育研究 42000102101223002 陈恺玥 1:5  
职业教育研究 42000102101223002 刘贵兰 1:5  
职业教育研究 42000102101223002 张皖 1:5  
职业教育研究 42000102101223002 陈凤群 1:5  
职业教育研究 42000102101223002 邱悦 1:5  
职业教育研究 42000102101223002 王飒 1:5  
职业教育研究 42000102101223002 孙莉萌 1:5 递补
职业教育研究 42000102101223002 王妍林 1:5 递补
职业教育研究 42000102101223002 张丽霞 1:5 递补
教育教学评估研究 42000102101223003 胡敏 1:5  
教育教学评估研究 42000102101223003 郝明炀 1:5  
教育教学评估研究 42000102101223003 喻娅妮 1:5  
教育教学评估研究 42000102101223003 赵梦琦 1:5  
教育教学评估研究 42000102101223003 邱思源 1:5  
综合运行 42000102101223004 肖潇 1:5  
综合运行 42000102101223004 孙姝文 1:5  
综合运行 42000102101223004 冯祥宇 1:5  
综合运行 42000102101223004 陈程 1:5  
综合运行 42000102101223004 徐方雄 1:5 递补
 
  四、面试的内容及方法
  此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一)面试试题结构
  (1)公共试题1道,主要测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分数占比为40%。
  (2)专业试题2道,主要测查考生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分数占比为60%,其中每题占比30%。
  (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当场打分。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核人选,其中,免笔试岗位考生面试总成绩即为总成绩。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免笔试岗位以考生专业试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核人选;参加笔试岗位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核人选。
  五、面试程序
  (一)面试抽签
  面试考生必须提前30分钟签到入闱,按报考岗位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二)宣读纪律
  候考室负责人向面试考生宣读面试纪律等考务规定。
  (三)结构化面试
  1.面试试题由考场监督员、考生代表和主考官验封签字后,当场拆封。
  2.主考官宣读试题并宣布答题开始后,计时员开始计时。
  3.每道题答题时间剩余1分钟时作出提示,答题时间到考生停止答题。
  4.考生答题结束后,各考官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评分。
  5.各考官评分结束后,按照体育计分法规则,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计算出面试平均分数(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由报分员当场公布,并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具体形式采用隔位报分,考生交替返场听分、签字。
  六、面试考生守则
  (一)考生应按照面试通知的要求,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考生不得穿戴有明显特征的服装、饰品进入考场,如有违反者取消其面试资格。逾期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考生必须在指定的候考室,按岗位先后顺序凭有效身份证抽签,按抽签顺序参加面试。
  (三)因故不能参加面试或面试时因疾病等原因不能继续面试的,视为自愿放弃。
  (四)面试期间采取入闱封闭方式进行管理。除规定的用品外,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手机、录音笔等任何具有储存、通讯等功能的设备进入候考室,已带入的要按考务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放到指定位置集中保管。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五)在候考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确有特殊情况需离开的,须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并有考务工作人员陪同。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六)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考室。面试期间,只能报自己的抽签顺序号,严禁透露任何能证明个人身份的信息,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七)考生要按照试题要求进行答题。每题回答完后,考生应报告 “答题完毕”。面试成绩宣布后,应签名确认。
  (八)考生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准备和答题,答题时间结束时必须立即停止答题。
  (九)考生要听从考场工作人员的指挥,遵守面试纪律。在指定的地点候考,按指定的路线行进。不得大声喧哗,严禁吸烟,保持安静,不干扰他人。
  (十)考生要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考务工作人员。
  (十一)面试结束后,到指定地点候分,不得带走试题。分数公布之后,离开面试地点,不得返回考场。考生未听清考题时,可请求主考官重复一次,但不得提出其他问题。面试中,可作记录,但不得将任何记录带离考场。
  七、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规定
  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其中,对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岗位,考生面试分数须达到80分及以上(含80分),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对只有一名考生参加面试的岗位,面试分数须达到85分及以上(含85分),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八、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执行。
  九、个人防护须知
  (一)考生在备考过程中,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加强营养和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以良好心态和身体素质参加考试。
  (二)在候考过程中,考生需全程佩戴口罩。考生在接受身份信息核验及面试答题时,应摘下口罩。面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面试纪律,应服从考务工作人员安排有序进行。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湖北省教育评估院)网站(http://www.hbies.cn/)为本次统一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和工作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27—87327278
  监督举报电话:027—87325753
 
                               湖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湖北省教育评估院
                                     2023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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