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0-23来源:湖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作者:周诗杰浏览次数:
各市(州)、神农架林区教科院(教研室):
按照《湖北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培育及奖励办法(试行)》(鄂教科院【2022】5号)要求,省教科院决定对2021年湖北省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改革实验立项项目开展结项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2021年立项的湖北省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改革实验项目(附件1)均可申请参加本次项目结项评估。
二、评估方式
1.申请报告。项目负责人向省教科院提交项目结项评估申请和《湖北省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改革实验项目结项评估报告》(附件2),以书面形式报告项目研究过程和研究成果情况,并附上相关支撑材料。
2.专家评估。省教科院组织专家对项目研究过程和研究成果及相关支撑材料进行审阅和评估,形成具体项目结项评估意见。
3.会议研讨。结合项目评估报告及专家反馈意见,省教科院组织项目专题研讨会,交流项目实施经验、总结项目存在问题、明确项目努力方向(会议时间另行通知)。
三、相关要求
1.各实验项目负责人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评估工作,要以本次评估工作为契机,认真总结项目研究的成果,充分发挥项目研究对教育教学改革的引领作用。
2.本次评估只接受电子版材料,请各项目组将所有材料均用PDF扫描,以压缩包的形式(命名为“项目单位+结项评估”)发送至921985582@qq.com。
报送截止日期:2023年11月10日,联系人:周诗杰
附件:1.2021年湖北省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改革实验项目立项名单
2.湖北省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改革实验项目结项评估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