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启动2014年省级教育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时间: 2016-06-19     来源:湖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浏览:0

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体系是党的十八届全会提出的财政改革目标,对财政支出进行绩效评价是近年来省委、省政府的重点工作之一,树立绩效观念,增强责任意识,进一步规范教育财政支出项目管理,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提高教育专项资金使用规范性,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形成自我评价、自我监督、自我约束、内部规范的良性机制。而且,项目单位绩效评价结果是单位负责人政绩的重要体现,同时也是下年度上级财政拨款的重要依据,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
  5月18日上午,湖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省教育评估院)受省教育厅财务处委托,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省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鄂财函【2015】91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教育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鄂教财办【2015】1号)要求,在院二楼会议室,就做好2014年度省级教育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召开了会议。省教育厅相关处室、省有关高校、省会计事务所及省教育评估院等单位领导专家参加会议,会议由副院长朱圣芳主持,副院长张祖江向专家组介绍了相关工作安排,最后朱圣芳副院长就项目评价的重要性和相关要求做了总结讲话。